共找到天津 问答146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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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是可以在滨海新区购房的,贷款需要按照二套房的政策进行贷款,首付不低于60%。,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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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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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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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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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配偶如果是天津户口,那就可以申请限价房,限价房的申请资格如下: 1.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单人申请的,本人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 3.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 4.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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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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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在天津无房无贷,在天津买房算首套,但是由于您在外地有房有贷,贷款是全国联网的,所以您再在天津贷款买房需要首付6成,贷款利率上浮1.1倍。具体税费要按照您购房的大小等具体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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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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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是河北省户口,已经在天津有一套房子的情况下,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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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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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在银行面签交完首付之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后审批贷款,审批结束之后会进行物业交割,然后进行过户,接着进行抵押登记,后面会出房屋他项权证,之后银行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放款,最后全款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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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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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来说,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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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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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说的情况是不可以的,因为所有孩子都放弃继承,过户时老人又已故不能到场,不符合过户流程中买卖双方必须到场的要求,可以只有将房子让其中一名子女继承,才能再进行买卖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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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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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好,如果您在助学贷款期间,按时还款没有逾期还款的情况是不会影响您购房贷款的,如果您没有其他的购房贷款记录,您此次购房属于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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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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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因此申请商业贷款或者组合贷款的话,您的情况属于二套房,目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天津各银行以上浮10%的情况居多。 如果您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则可以执行3.25%的基准利率,不存在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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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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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每个银行的收入证明格式都不一样,大体内容如下: 兹证明是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在我单位工作年,岗位为____,年收入__万元(人民币)。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 章: 日 期: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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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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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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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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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您的情况仍然具有购房资格,如果您名下没有贷款记录,购房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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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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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您仔细查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银行贷款审批不了而造成需要退房的情况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即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开发商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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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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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来说,开发商按时交房之日起,就应该缴纳物业费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交房之日收取物业费,从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完全符合规定,只要业主交房,物业公司就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如果房屋空置的话,仍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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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4627号